原标题:日产汽车8年回收作业获利21亿日元
本报长沙讯 6月6日,日产汽车公司发布了2012财年(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在日本市场进行汽车回收再利用项目的进度报告。
根据《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所设定的标准,2015财年之前的目标回收利用率为70%,因此日产汽车今年已连续第二年达标。2012财年,日产汽车利用汽车粉碎残渣循环设施,实现了汽车粉碎残渣零填埋和零焚烧。仅2004财年至2012财年,日产汽车通过回收作业获得的净收益达21亿日元(约合1.37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目前对于汽车回收再利用实施较好的国家是日本和美国,而我国现行的规范报废汽车回收行为的法规是2001年6月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来折算,具体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算。目前报废车回收企业对报废汽车的补偿为每吨几百元,各回收厂根据车辆状况及市场行情对回收价格上、下浮动30%。
一位拆解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虽然可以卖一些非核心零部件,但数量非常少,挣得也不多,再加上税收等费用,盈利空间非常小。这种现象的结果就是企业不得不尽量压低收购价格。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状态,导致了非法收购渠道的滋生和蔓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对2001年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高东升介绍说,有关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标准和法规以及回收拆解市场准入制度。
记者毛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