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的实施,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网通社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驾考新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虽然外界普遍认为新标准增加了考试难度,但是还没有考取驾照的同学不用慌张。新标准中,的确有一些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还有一些增加了考试点;但是同时,也有部分项目降低了扣分。总体而言,此次修订后,驾考更加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加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的减少“马路杀手”。
考核变化要点
一、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本次调整相关考试内容包括:
1、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
2、调整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
3、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二、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
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在通过路口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三、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对于小型车,调整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对于大型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主要变化内容
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变化
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 |
试题内容 |
组卷比例 |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兴货车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
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 |
15% |
20% |
20% |
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定 |
10% |
25% |
34%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 |
30% |
25% |
26%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 |
10% |
10% |
10% |
机动车基础知识 |
10% |
10% |
- |
地方性法规 |
10% |
10% |
10% |
大中型客货车制动系统与安全装置知识 |
15% |
- |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注:轮式自行机械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试题内容比例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
制表:网通社 Internet Info Agency |
科目一主要变化是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另外,理论学习增加7课时,由原来的21课时拆分为两个科目共28课时,更重视培养司机“文明驾驶”意识。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
试题内容 |
组卷比例 |
安全行车常识 |
20% |
文明行车常识 |
18% |
道路交通信号在交通场景中的综合应用 |
8% |
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知识 |
16% |
紧急情况下避险尝试 |
12% |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
6% |
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处置尝试 |
10% |
地方试题 |
10% |
合计 |
100% |
制表:网通社 Internet Info Agency |
科目二:可以适度停车
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
序号 |
考试项目 |
评判项目 |
评判标准 |
备注 |
1 |
倒车入库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2 |
规定时间内为完成考试 |
不合格 |
修改 |
3 |
桩考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4 |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50厘米以上 |
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
细化修改 |
5 |
车身距离路边缘线超出30厘米,未超出50厘米 |
扣10分 |
细化修改 |
6 |
停车后,未拉紧急停车制动器 |
扣10分 |
新增 |
7 |
侧方停车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8 |
规定时间内为完成考试 |
不合格 |
新增 |
9 |
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 |
每次扣10分 |
新增 |
10 |
通过点边桥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11 |
曲线行驶 |
行驶时档位未挂在二挡以上 |
扣5分 |
新增 |
12 |
直角转弯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13 |
通过限宽门 |
中途停车 |
- |
删除 |
14 |
通过连续障碍 |
中途停车 |
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15 |
轧、碰、擦一个圆饼 |
由扣10分修改为每次扣5分 |
修改 |
16 |
行驶时档位未挂在二挡以上 |
扣5分 |
新增 |
17 |
窄路掉头 |
中途停车 |
- |
删除 |
制表:网通社 Internet Info Agency |
另外,科目二对于“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增加了时间限制,这对于学员来说无疑加大了难度。此前,驾考只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标准增加了时间限制: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增加“回头率”
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一、操作要求主要修改 |
序号 |
考试项目 |
原标准 |
修改后 |
1 |
起步 |
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
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
2 |
变更车道 |
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 |
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 |
3 |
靠边停车 |
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 |
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 |
4 |
超车 |
观察左侧交通情况,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 |
开启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选择合理时机 |
5 |
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 |
超越后,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
6 |
掉头 |
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 |
观察前、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减速和停车,开启左转向灯、掉头 |
制表:网通社 Internet Info Agency |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来的驾考中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 |
序号 |
考试项目 |
评判项目 |
评判标准 |
备注 |
1 |
通用评判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适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
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
修改 |
2 |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
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
修改 |
3 |
靠边停车 |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
不合格 |
新增 |
4 |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超出30厘米,未超出50厘米的 |
扣10分 |
细化修改 |
5 |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大于50厘米 |
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
细化修改 |
6 |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
不合格 |
新增 |
制表:网通社 Internet Info Agency |
路考驾车起步时,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将车辆挡位调整为“空挡”后再起步,就算“不合格”。而车辆启动点火后,考生如果没有及时松开点火开关,也将被即时扣去10分。另外,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等操作,此前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是新标准更严格,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直接不合格。
(图/文 网通社 奚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