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消息,美国俄亥俄上诉法院日前推翻了初审法院对于福特汽车公司的判决,并命令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福特汽车公司免于20亿美元赔偿金。
早在2002年,福特商用车经销商将福特汽车公司告上法庭,声称1987年至1997年期间,福特违背与其达成的销售以及服务协议,开展了一些未公开的折扣项目,对其索价过高。
2011年6月,初审法院判决:福特向大约3,100家经销商一共赔偿将近20亿美元。
然而近日俄亥俄上诉法院推翻了初审法院的判决并表示,福特汽车公司与其经销商达成的协议存在歧义,另外,初审法院滥用职权驳回福特汽车公司所提供证据的做法实属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