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汽车讯 2月17日,日本政府正式恢复对环保汽车的补助金制度,希望以此来刺激国内汽车消费,用来减轻福岛大地震和日元升值给日本汽车业带来的消极影响。
政策提出,截止到2013年1月底之前购买满足一定油耗标准的车型,轿车将享受日本政府10万日元补贴,小型车享受7万日元补贴。而随所购车型的增大,消费者所享受的补贴额也将减少。
同时,此次环保汽车补贴提高了汽车以旧换新的年限标准,将原有的至少使用13年的汽车更新提高到至少使用15年。日本政府计划将拿出3000亿日元用于补贴符合更换条件的约340万台汽车。
日本环保汽车补贴,是日本政府为了应对当时汽车市场需求下滑的势头而推出的刺激汽车消费政策。在2009年4月第一次开始实施,2010年9月结束。政策规定,达到汽车排放一定标准的普通汽油或柴油动力汽车,可以获取轿车10万让元、小型车5万日元的补贴。而对于使用超过13年以上的轿车,以旧换新可享受25万日元补贴,若更新为小型车则可再享受12.5万日元的税收优惠。
附:中国环保汽车政策:
1、汽车节能补贴政策:
2010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目录。对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从2011年10月1日起,国家调整并实施新的节能汽车补贴政策,将纳入补贴范围的节能汽车门槛提高,百公里平均油耗从6.9升降低到6.3升,补贴标准仍维持3000元/辆不变。
2、汽车报废补贴政策:
2010年6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补贴标准、范围和条件。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000元人民币、10000元、5000元调增到18000元、11000元、18000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调整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