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
日本是最早开始发展电动汽车的国家之一。1965年开始,日本启动电动车的研制,并正式把电动车列入其国家项目。1967年,日本成立日本电动车协会,以促进电动车事业的发展。1971年开始,日本政府多次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仅燃料电池方面的开发投入就达200多亿日元。除了用于研发,日本政府也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商业化项目。日本政府对公众关注新技术的早期研发提供100%的资金支持,对接近商业化的项目提供1/2-2/3的资金支持,对标准化项目提供100%资金支持。1974年日本提出“新能源技术开发计划”,此后又分别于1978年和1989年提出了“节能技术开发计划”和“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1980年,日本推出了《替代石油能源法》,设立了“新能源综合开发机构”(New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简称NEDO),开始大规模推进石油替代能源的综合技术开发,主要包括核能、太阳能、水力、废弃物发电、海洋热能、生物发电、绿色能源汽车、燃料电池等。1993年,日本政府将“新能源技术开发计划”(阳光计划)、“节能技术开发计划”(月光计划)和“环境保护技术开发计划”合并成规模庞大的“新阳光计划”。“新阳光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政府领导下,采取政府、企业和大学三者联合的方式,共同攻关,克服在能源开发方面遇到的各种难题。“新阳光计划”的主导思想是实现经济增长、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1993年起,日本开始实施“世界能源网络”计划,深人研究氢及其基础设施技术,希望到2020 年逐步推广氢能。同时,还启动了ECO-Station项目,计划建立2000个替代能源汽车燃料供应站,其中包括1000个纯电动车快速充电站,日本政府计划为此投入大约140亿日元。日本汽车企业在产业发展上的主导性较强,承担大部分的研发经费,对市场信号非常敏感,研发重点集中在能迅速获得市场成效的项目上。因此,日本汽车企业从较早就将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与生产重点放在现阶段解决环保和能源问题最为切实可行的、也是能最快出业绩的混合动力汽车上。1997年,日本颁布了《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的特别措施法》,该法定义的新能源包括供给方新能源: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风力发电、废弃物发电与热利用、生物质能发电与热利用、温度差能;以及需求方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天然气热电联产、燃料电池。此外,一般也将地热、雪冰热、输出功率在1000KW 以下的小水电、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列为新能源。
日本异常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开发。2006年6月,日本政府正式出台了《2030年的能源战略》长远能源规划。这一规划涉及到了日本所有的能源领域。其中提出了使日本对石油的依赖降低到40%;核电比重要提高到30-40%;使日本成为世界最节约能源的国家;发展各类新能源等战略构想;日本政府对新能源予以减税、政府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目前,日本已经在普及混合动力系统的低燃耗、低排放和改进行驶性能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在全球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最典型的就是丰田Prius、本田Insight,它们最早投放市场,不仅在国内热销,在国际市场上也令其他国家厂商望其项背。日本非常重视燃料电池和生物燃料等技术开发。日本计划在5 年内斥资2,090 亿日元开发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液体合成燃料技术、车用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科技;2007 着手生物燃料的普及,拟在2011 年单年度生产生物燃料5 万千升。2008 年12 月,日本政府表示,将联合美国乐土(Better Place)公司,以及斯巴鲁、三菱等日本汽车厂商共同参与由日本环境省实施的电动车试验项目——“新一代汽车导入促进业务”,这一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测试电动车及其电池更换站的可行性。日本为攻克电池方面的关键性技术,已建立了开发高性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最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共同实施2009年度“革新型蓄电池尖端科学基础研究专项”新项目。该联盟包括丰田、日产等汽车企业,三洋电机等电机、电池生产企业以及京都大学等着名学府及研究机构,共22家成员单位。该联盟单位每家出50名以上专业人员从事合作研究,开发企业需要的共性基础技术。日本政府计划七年内对此项目投入210亿日元,通过开发高性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在2020年前,将日本电动车一次充电的续驶里程增加三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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