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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2017新交规不存在 不想扣分快来看

作者:唐佳奇 文章来源:网通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6-30 13:24:33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最近几天朋友圈和各大社交媒体网站都在疯传关于2017年7月1日要实行新交规的信息,并号称其将是史上最严交规。作为绝不听信传言,只相信自己的小编,并没有盲目跟风,必须探个水落石出。但通过小编的调查,这个所谓的7月1日最严交规,根本不存在。



在这个自媒体横行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各式各样的渠道发声、传播。但都不具备权威性,大多数人为了博人眼球,不经过证实的转载、夸大事实,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正式辟谣,那些在朋友圈疯传关于7月1日新交规的消息。



乍一看所谓新交规增加的违规项目,又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小编仔细看下来,发现这些都早已经开始实施了,并不是打算实施的项目。所以,小编就专门去交通局的官网看了一下有没有关于新交规的消息。




然而小编在交管局的公开信息里,并没有搜索到任何关于2017年要实施任何新交规的信息,交管局最近发布的一条信息还是在2016年3月份,而关于史上最严交规还是2013年发布的信息。


辟谣


谣言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的(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在新规则中还加入了校车。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12分。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2:超速严重(将校车列入其中),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次性扣12分。校车早已列入其中,且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3:疲劳驾驶,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记12分。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谣言4: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真相: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扣12分。并非是由之前的记6分调至记12分,而是一直都是记12分。



既然所谓的新交规是子虚乌有,那么肯定有很多车主还是不清楚到底哪些违章行为扣多少分的规定,小编就继续把自2013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最严交规,其中明确的扣分条款,给大家屡清楚。


一次性扣除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性扣除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性扣除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性扣除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一次性扣除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总结



作为开车一族,除了不信谣不传谣,平时一定约束自己的开车行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罚款扣分,还有效保障出行安全哦(图/问 网通社 唐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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