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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橡胶企业面临困境 开放废轮胎进口限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8-8 11:17:08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国家发展改革委刚刚公布的产业指导目录把再生橡胶列入鼓励类行业,但是这样的利好并没有给这个行业带来更多的惊喜。在日前举办的全国废轮胎综合利用技术交流会上,记者听到更多的是业界对这个行业的担忧。


再生橡胶已成我国第三大胶源


“我们这个行业快活不下去了。”一个来自广东的再生橡胶企业的老总对记者说,他表示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进入到这个行业。


他的这番言论也是大多参加这次会议的再生橡胶企业经营者的心声。


然而,与困顿的行业现状相比,近几年再生橡胶行业的发展与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


从《再生橡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记者查阅到一组该行业发展的详细数据:2010年我国再生橡胶产量达到280万吨,再生橡胶产量由“十五”期间的600万吨发展到“十一五”的1225万吨,目前,中国再生橡胶产量已经连续多年占全球再生橡胶产量的80%以上,成为全球最大的再生橡胶生产与消费大国。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朱军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再生橡胶生产企业1000多家,2010年我国再生资源橡胶产量占到当年我国橡胶消费总量的近39%,极大弥补了橡胶资源的不足。”


他分析说,天然橡胶是一种典型的资源约束型产业,它对环境气候的选择性较强,具有区域的不可替代性,其种植面积有限,产量增长有限,合成橡胶主要材料是石油,每8吨原油才生产1吨的合成橡胶,因此,大力发展再生橡胶工业在我国市场潜力巨大。


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橡胶消费大国,已经连续9年居世界首位。然而,我国又是橡胶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每年75%以上的天然橡胶和40%以上的合成橡胶依赖进口,再生橡胶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三大胶源。而经过测算,每3吨再生橡胶可以替代1吨天然橡胶,那么,2010年我国生产280万吨再生橡胶,相当于为橡胶工业提供了90多万吨天然橡胶。


2009年,我国年产生废轮胎2.33亿条,重量约860万吨,若全部回收利用,相当于我国5年的天然橡胶产量。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方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旧轮胎翻新再制造,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和热解四大业务板块。其中再生橡胶占75%以上,应用的范围也比较广泛,如子午胎可以添加5%,斜交胎添加10%,摩托车胎、输送带、密封条可以添加20%,自行车轮胎等可以添加30%等。


多因素致再生橡胶行业生存维艰


近年来,我国对于再生资源行业的重视,纷纷出台的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都鼓励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重点推进的资源综合利用的领域也将废旧轮胎(橡胶)纳入其中。但是,在众多的政策利好背后,高赋税、进口限制与出口剪刀差等客观原因却使得再生橡胶行业的利润捉襟见肘,生存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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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任环保局副局长的王杨祖退休后,就任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近年来他一直在为该行业呼吁:取消废轮胎的进口限制。


“发达国家都在抢购再生资源。比如加拿大每年拿出40亿进口再生资源。”王杨祖告诉记者。


刚从美国考察再生资源利用情况回来的中轮翻循协会复原橡胶分会的副秘书长吴映红也告诉记者:“美国目前大量利用废轮胎,每年要用208万吨,主要用于发电、水泥和造纸行业,制胶粉135万吨,出口10万吨,翻新13万吨,


1990年他们还储存了10亿条废轮胎,现在只有8000万条了。许多发达国家在和我们抢购这块市场。”


“开放废轮胎进口迫在眉睫。我国橡胶使用量继续扩大,每年将达到700多万吨。目前,国内废旧轮胎基本用完,废旧轮胎资源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王杨祖说。


除了进口受限,再生橡胶行业在出口方面却举步维艰。


“我们再生胶占世界总产量的80%,就是因为‘剪刀差’出不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执行副会长程源告诉记者。


他具体分析说:如澳大利亚对于废轮胎利用企业一吨补贴100澳元,相当于七八百人民币,相反,因为不能进口,我国的废轮胎年年涨价。企业买一吨废轮胎现在需要近2000元,两项相加,与澳大利亚每吨的差价差不多2800元。


“我国再生橡胶占世界总产量的80%,废旧轮胎回收利用80%,但是有两个80%,我们的再生胶却没有定价权。”程源告诉记者:“这是行业内互相杀价,变相降价以及大宗用户欠款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这值得我们整个行业反思。”


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此行业的税负较高。


中国轮胎翻修协会复原橡胶分会李如林秘书长告诉记者:“多年来,国家一直在支持、扶持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对回收各种废旧物资的经营企业采取免除增值税的政策,并允许10%的销项税抵扣。但这项政策到2011年已经取消,而我国废旧物资回收体系还比较滞后,大多是民间个体收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无法进行抵扣,造成再生资源企业税负更高。”


他具体分析说:“由于制造再生橡胶的主要材料是废轮胎,目前收购价格每吨将近2000元,废轮胎的收购成本占生产成本的65%左右。而且由于废轮胎90%以上来自民间个体收购,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无法进行抵扣。在2008年以前,有部分再生橡胶生产企业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废旧轮胎收购免交增值税,可按10%抵扣进项税,企业税率在6%左右。2009年废旧物资回收实行先征后返70%的政策,再生橡胶增值税上升到8.81%。2010年,先征后返50%,再生胶税率上升到11.54%,远远高于全国企业6.65%的税率。”


朱军告诉记者:“我们积极呼吁政府建立规范的废旧轮胎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把有限的废旧轮胎流向合法的生产企业,坚决杜绝土法炼油等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并且希望尽早解决废轮胎进口解禁的问题,积极争取增值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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