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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汽车保险走向现代化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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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保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5 10:41:12 文章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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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驾驶人员条件,任意车险厘定费率 日本在任意车险中采用的是“随人主义”而非“随车主义”。所谓的“随人主义”是指加入任意车险的费率不是根据车辆的条件而定,是根据驾驶该车辆的人员的自身条件而定的厘定原则。顾名思义,“随车主义”就是费率根据车辆的条件而定。这点与中国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保险”所采用的方法有所不同。 由于车是由不同的人驾驶,每个人的驾驶条件不会雷同。有年龄、性格、职业等多方面的差异。由于年龄的不同,驾驶车辆的风险显然不同。青年人喜欢飙车,而迈入高龄者虽然平稳但驾驶车辆的反应不及年轻人,这是世界共通无例外。有人开车性急车技差,经常肇事,事故发生率高,有的则心平气和从容驾驶几十年从不肇事,风险率极低;也有的是职业司机,其发生事故的风险率显然高于平时不用车节假日才用车的非职业司机的被保险人。由此可见,随着驾驶车辆人的条件各有千秋,其风险程度也各不相同。因此,日本任意车险的费率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条件而定,并且对预定驾驶该车成员的年龄与肇事前科有无也会反应到费率的高低上。例如:任意车险中的家属特别约定,在标准家庭(在日本是4口之家)中,不仅夫妇要使用汽车,孩子等到18岁以后,只要取得驾驶执照也会驾驶汽车。所以,在特约条款中,如果是对18岁以上(含18岁)的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话,那么保险费就十分明显地上涨。如果是26岁以下不担保的话,则保险费会明显下降。因为,18岁到25岁之间,是肇事率很高的年龄层,所以在家属特别约定中间会有很大的差异。 处理事故专家代劳,被保险人毋庸躬亲 当被保险人驾车与其他汽车、行人、自行车、摩托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明确事故责任后,在事故双方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之间通过谈判或交涉,将根据警方对事故责任的判断、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多少进行确定。被保险人将已经确定的应当由自己赔偿的金额向保险公司提起支付保险金的请求,这是一般的事故处理方法。可是,大多数被保险人几乎缺乏损害赔偿方面的专业知识,尤其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赔偿交涉时,难免会与受害方发生冲突,容易造成双方精神上的负担和事件的恶性化。因此,大多数的被保险人都希望在事故发生后,能有专家来代替其进行各种交涉。 日本曾在上世纪的70年代,就开始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情的大小,当警察处理现场结束后,其余事情全部委托保险公司的专家处理的方法。该方法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保险专家为被保险人代劳,包括赔偿交涉、汽车受损修理等。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都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参与处理。但是,后因日本律师协会提出交涉,意为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非律师,不能从事与法律有关的事务活动。到上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干预此事,最终确定为,保险公司在预先获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后可以获取代替被保险人进行事故处理交涉权。现在该行为已经被法规义务化,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义不容辞地派遣专家代替被保险人进行事故处理,而不需要被保险人亲临谈判现场。 纵观了日本汽车保险的发展步伐后,我们不禁联想,在汽车进入普通家庭的时代,并成为重要代步工具的今天,更为人性化的汽车保险服务不正是广大消费者所期盼的吗? (作者为日本日生基础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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